耳朵疯掉了

为我任何时期的文点爱心蓝手都是欢迎的💕
兴趣爱好广泛 意识到了自己极差的坑品 决定只写短篇

【仏英】16.5岁

法叔生日快乐啊

校园AU

我只想写两个青少年在谈恋爱的路上,绝对甜

 

壹 初遇和真正的初遇

那是一个刚步入初夏的中午,气温27摄氏度。一扇玻璃窗阻隔了图书馆里与外空气的对流。亚瑟在玻璃窗旁的书架之间找书,前后书架间距不过半米,层高很低,日光灯抵不过窗外的日光,似乎太暗了些。

 

这时,喧哗声穿过了玻璃,亚瑟抬起了头,甩了甩刘海,向窗外望去。

 

走过了一群人,但有一个声音格外好听。听上去华丽却又带着些许慵懒,带着一点法国口音,尾音盛着红酒,醇香浓厚。他在说些什么,听的清楚却不用去听清,就让那声音洗刷耳朵就好。亚瑟找着声音的主人,视线在一张张开开合合的嘴之间来来回回。

 

找到了!

 

一个金发的男生,白衬衫和灰校裤,给了亚瑟一张侧脸。他很高兴的样子,听着别人说话,眼里带着笑,上扬的嘴角很好看。亚瑟看着那张侧脸变成背影,直到消失不见。然后又低下头看书,指尖在一行行字间滑动。

 

阳光,树荫。光与影错落有致,像一首奏鸣曲。那偷偷溜出来的光线撒在金发男生的身上,他在发光。亚瑟“啪”地一声合上书,侧头看向窗外。没有人,只有单调的阳光、树荫。

 

那人是金发,会是他吗?

 

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会是他吗?

 

那人的声音也很好听,会是他吗?

 

那个名字很漂亮,会是他的吗?

 

亚瑟控制不住自己在任何人身上找他的影子,他觉得所有美好的都是他的,就那一眼,让他觉得那一幅画面是他见过最美的,那光、那影、那人,不能更美了。像是一首歌,一首诗,存在记忆力最珍贵的角落,淡淡的吟唱。

 

弗朗西斯 ·波诺弗瓦,就是那个金发男生的名字。亚瑟是在上周知道的,或者说,全校都是在上周知道的。

 

上周学校的话剧社进行了演出,听说了这场演出时亚瑟还有些期待,但又听说是一个法国人领衔,还觉得有些好笑,是话剧社没人了才让一个法国人来莎翁的剧里挑大梁吗?自己或许都会比他出色吧。但当真的演出时,亚瑟在台下惊叹于金发男生的出色演技,举手投足间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洒脱爽快。演出结束后掌声久久不能停息。

 

姑娘们四处打听主演的信息,一夜间他的名字在全校流传开来,照片在网上疯传了起来。年轻真好,演个剧都能收割一票女孩子嗷嗷叫的少女心,亚瑟不由得感叹。他同时也想着,自己记忆中的金发男生,他的金发男生,出名了,很难描述这种心情,自己独占的美好被人发现了,又喜又悲。人迹罕至的室外桃园突然变成了人头攒动的旅游景点,大概这比喻不太合适,但差不多了。

 

他想象过两人因各种各样的契机认识了对方。但他所有的想象里不包括现在这个!

 

为什么不是存在记忆力最珍贵的角落,安安分分地不出再现了呢?

 

原来自已和金发男生的缘分从很久之前就开始了。在他们的生命开始之前,他们的父母就相识,但英吉利海峡妨碍了他们出生后成为彼此的玩伴。谁知道如果他们当时就彼此认识会怎么样了,反正人生中狼狈的开始彼此都缺席。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大碍,但不幸的是弗朗西斯对于亚瑟来说就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亚瑟的母亲经常与她那远在巴黎的好友通话,也会带来那个素未谋面的同龄孩子的消息。他在学校里优异的成绩、他对女士完美的礼仪、他漂亮的外貌、他出色的工作能力、甚至是他可爱的女友都会被亚瑟知道,祝他们早日分手。他会知道许多小事情,这很奇怪,他最喜欢的食物、最喜欢的运动、最喜欢的花、最喜欢的香水,等等等等。一面未见却又像多年的老友,表面上互相喜欢、互相夸赞,暗地里较劲,明面上一团和气,背后拔着河,绳子绷得很紧,却总是偏在那位法国友人那边。亚瑟不喜欢他,绝对不喜欢。

 

亚瑟的父母去过法国很多次,那位法国友人的父母来过英国很多次,有趣的是两个孩子像是约定好了似的,约着不见面,阴差阳错写成了一个大写的巧合。就是见不到。

 

弗朗西斯坐在餐桌的对面,优雅地操着刀叉。而亚瑟心情复杂,想用手中的刀叉捅死弗朗西斯或者捅死自己。法国友人和金发男孩有一个相同的名字,一个厌恶了许久的丑陋面容和一个发光的金色面容重合在了一起,揉捏、重组,难以调和,但本人就完完整整地坐在餐桌的对面,离亚瑟直线距离八十厘米,协调、漂亮,整个人散发着一种美,玫瑰花的感觉。

 

弗朗西斯的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来到英国,最近搬到了亚瑟家附近,亚瑟再也没有理由推脱不见,和父母一起,拿着一瓶红酒祝贺乔迁之喜。亚瑟有些紧张,一个活在母亲话语里的人终于要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了,他心里暗暗诅咒着那是一本不经翻的书,母亲的话中活着的人只是出色改编的音乐剧,剔除了所有冗杂的情节,只留下的精华。

 

那天伦敦难得的好天气,时间还早,太阳仍未西下,天空很蓝,白云很厚,一团团的。亚瑟的父亲按下了门铃,亚瑟站在门口扭头贪婪地欣赏着蔚蓝的天。门开了,亚瑟应声扭头,蓦地撞进了一双蓝色的眸子中,他有一些恍惚,好像是刚刚看的蓝天装到了他眼睛里。就这一刹那,亚瑟就知道了面前的那个男生就是那总是发着光闯进自己回忆的人。他显然是在做饭,围着围裙,微长的金色头发扎了起来。

 

“啊!想必是柯克兰先生一家吧!快请进。”耳熟的法国口音。

 

亚瑟的心情很复杂,复杂透了,极其复杂,超级复杂,五味杂陈。

 

晚饭很美味,比起英国人糟糕到上帝都要皱眉的厨艺,法国菜实在是太美味了。父母聊着天,聊孩子,聊政治,聊明天的天气,翻来覆去还是那些,关于自己遥远的幼年时期的故事听了许多遍,有些倦了。

 

“哎呀!还是你们家弗朗西斯好。你们不知道啊?在初中的时候,亚瑟……”

 

“等一下!老妈!”

 

“说说不行吗?亚瑟初中时可是个不良少年啊。墙上贴着一些吵吵闹闹的乐队的海报,喝酒、纹身,给他们展示一下啊。什么?不愿意?哈哈哈……那段时候可是伤透了我们的脑筋啊……”不管自己多大,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随便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拉出来的记忆都可以被放上台面谈论。

 

弗朗西斯听到,难以相信地打量了亚瑟,眼里虽然写着不解但嘴角满含着笑意。亚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内心如同仰望星空,难以描述。

 

幸好话题很快就引开,不知怎么,话题又落到了家中装潢上,弗朗西斯的父亲强烈表示需要一个工具箱来为这个新家敲敲打打,亚瑟的父亲立即表示自家的工具箱闲置着,可以马上借给他。

 

于是,现在亚瑟和弗朗西斯走在去亚瑟家的路上,初夏的夜晚很凉爽、舒适,要是边上没人就愈加舒适了,亚瑟愤愤地想。

 

“你的纹身洗掉了吗?”好像弗朗西斯对他那段不良的历史非常好奇,大概真的像他说的完全想象不到眼前绅士的亚瑟狂野(“没有狂野!”亚瑟反驳。)的一面。一个看起来被具现化的修养捆绑的绅士纹身、喝酒,巨大的反差是剧烈的戏剧冲突,用奇怪的手段饱满丰富了一个人格,这是那么的有吸引力。

 

“没有。”

 

“在哪里啊?”弗朗西斯见亚瑟不想回答,便自顾自地问下去,“锁骨?手臂?还是背上?都不是啊。那,腿上?啊,是腿上!让哥哥看看怎么样?”

 

亚瑟走得更快了些,想要甩掉紧跟着他的喋喋不休的人以及他的法国口音。弗朗西斯小跑两步追了上来,继续用着各种花言巧语诱导着亚瑟做出他希望的选择。

 

然后亚瑟终于开口了:“说实话,你作为一位法国人有着如此流利的英语口语能力和丰富的词汇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呢!(注1)”

 

弗朗西斯楞了一下,没想到亚瑟会说的是这个:“噢,那是为了见到你这样的英伦玫瑰特地学的。”

 

这会变成了亚瑟愣住了,像是有什么人突然按下了暂停键,周围的车子开过的声音,其他行人的低语全都一下子消失不见。不,自己不会对他动心,这只是因为是第一个从男生嘴里说出来的对他的调情的话语罢了。

 

“省省你的这类话,还是留到面对你的女粉丝递情书的时候说吧!但可惜的是这种老套的说法钓不到英伦玫瑰。”看,亚瑟不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吗?

 

到家后,换鞋,放钥匙,开灯,一连串的常规动作后,暖黄的灯光撒在了客厅里。弗朗西斯随便打量了一下,发现屋子的装潢是典型的英伦气息。随意赞许了两句,得到了亚瑟一个不赞许的眼神后,随着亚瑟走到了工具间门口,靠在门上,看亚瑟东翻西找。亚瑟的样子像自己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不断上上下下地旋转身体,太可爱了。想着就控制不住笑了出来,亚瑟疑惑地望向他,皱起来的粗眉毛也是那么可爱。

 

“好像在我房间里。”

 

于是弗朗西斯又跟着他走到二楼,第四和第五级楼梯发出了木板不堪重负的吱呀声。亚瑟开门,在看到房间内部的那一刹那好像突然想起什么,门只开出一条缝,闪身进入,立马准备关上。

 

“诶等等!”弗朗西斯顶住门,“难道里面有什么不能看的东西吗?”

 

“没有!你……你还是在外面等一下。我……我的房间有点乱。”亚瑟推着门,甚至想建立起一条防线,总之外人就是不能进来。

 

弗朗西斯对上了亚瑟慌乱的祖母绿的眸子,顿时玩性大发,励志一定要闯进亚瑟的房间:“不会是藏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难道是……嘿嘿嘿?”

 

“都说了没有什么啦!”

 

“让哥哥看一下嘛!”

 

亚瑟不敌弗朗西斯,最终失守,无奈只得让他像“征服者威廉”般走入了房间。

 

“哇哦。”

 

“看……看到就看到啦!才没有关系。”亚瑟只想捂住脸,随便钻到哪里去。

 

泰迪熊,很多泰迪熊摆在亚瑟房间的不同地方,大小、颜色、动作各异,却都异常的可爱。书桌上的一只陶瓷泰迪熊吸引了弗朗西斯的注意,它的毛发是金色的,眼睛是绿色的,有着很粗的眉毛,虽然是陶瓷制品,但是精细的工艺让它的毛发栩栩如生,让人觉得它摸上去一定是柔软的。

 

出乎亚瑟意料的是,他没有等到预想中的嘲笑,只看到一个金发男生在屋子里兜兜转转,抱一下这只,掐一下那只,最后停在了书桌前,充满爱意地抚摸着那只陶瓷熊。

 

我要吐了。亚瑟心想。

 

“那么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弗朗西斯猛地抬眼,对上了亚瑟的眼睛,期待、喜悦却又将信将疑。

 

“我不是才为了你,我是为了我自己!我不是很喜欢这只熊,不知道怎么处理掉。”亚瑟急忙转身理工具箱,不再看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收下了礼物,亚瑟理好了箱子。两人往回走去,像是其他刚认识的男孩一样,随便聊着些时下流行的东西,还不时伴随着一些打闹。

 

“粗眉毛!”

 

“胡子混蛋!”

 

“喜欢的泰迪熊的变态少男!”

 

“臭青蛙!这个不许说出去啦!”

 

大概是一些不那么友善的打闹,谁知道呢?

 

 

TBC

 

注1 听说法国人认为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所以英语水平不是很高

 

 


评论

热度(27)